近期,秦州区人民法院藉口法庭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某砂厂给被告某公司供应砂石,原告陆续供货,被告陆续付款,期间原告给被告供应货款总额为4723680.40元,被告陆续支付1535149元,剩余3188531.4元货款一直未支付,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货款。
收到诉状后,法庭干警给被告送达了相关诉讼材料,被告对欠款的事实认可,表示要跟原告私下协商解决,但第二天原告却来法院提交了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告的银行账户,通过询问得知,原、被告在沟通过程中产生矛盾,原告一气之下才提出保全申请。为了防止双方矛盾激化,妥善处理案件,法庭干警分别给原、被告释明法理,耐心调解,在双方情绪均有所缓和后,原告表示其初衷是想让被告正常运转尽快还钱,提出保全只是为了发泄自己的不满,而被告也表示其说话方式存在问题,愿意分期支付所欠货款,最终原告撤回了保全申请,双方达成调解意见,案件得以协商解决。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只是秦州区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今后,秦州区法院将继续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大涉企案件的调解力度,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