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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甘肃省秦州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8-19 15:32:43 打印 字号: | |


 

 

 

 

 

 

 

 

 

 

 

2023年度

甘肃省秦州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秦州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牢牢把握“公正与效率”审判工作生命线全面推进审判、执行工作,为推动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提供了积极的司法保障与服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现下设综合办公室、政治部、审判管理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司法警察大队、监察室11个内设机构和七里墩、天水郡、皂郊、藉口、小天水、平南6个人民法庭。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无直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222.6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07.0万元,增长10.75%,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有所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5171.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80.71万元,占84.71%;其他收入790.45万元,占15.2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520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6.77万元,占61.39%;项目支出2010.50万元,占38.6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382.21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459.01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两庭建设资金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82.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0.97万元,增长11.76%。主要原因是两庭建设资金有所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82.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3782.30万元,占86.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77万元,占5.08%;卫生健康支出154.36万元,占3.52%;住房保障支出222.78万元,占5.0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78.81万元,支出决算为438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12%。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78.90万元,支出决算为3782.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两庭建设”资金,二是其他法院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2.77万元,支出决算为22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4.36万元,支出决算为15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2.78万元,支出决算为22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21.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43.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34万元,增长6.82%,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新增公务员7人,基本工资增加;二是基本养老保险调整基数。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项目。

公用经费377.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5万元,下降0.3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等、委托业务费、劳务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14.96万元,支出决算为109.4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54万元,增长123.6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有所增加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09.49万元,支出决算为109.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54万元,增长123.66%,主要原因一是新购2辆公务用车,二是原有车辆购买时间长,行驶公里数多,维修保养费用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36.00万元,支出决算为36.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购两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73.49万元,支出决算为73.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54万元,增长50.12%,主要原因一是车辆购买时间较长,行驶公里数多,维修保养费用增加,二是疫情政策放开后,出差次数增多,车辆耗油增加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5.47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7.7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5万元,下降0.3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保障司法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对应的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1万元,增长147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培训有所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97.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7.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业务费、法庭运维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307.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总体评级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见附件3。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绩效效评价结果详见附件2和附件3。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2:绩效自评报表

附件3:绩效自评报告

 

责任编辑:秦州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