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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枫桥式工作法” 向病患老人送去司法温暖
作者:七里墩法庭  发布时间:2023-12-28 10:22:23 打印 字号: | |

真是帮我解决了大问题!天气这么冷,你们专门跑来了一趟,太谢谢了……”开心的笑容绽放在原告张某布满皱纹的脸上。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七里墩法庭积极践行“枫桥式工作法”,诉前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9年,李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张某借款7000元,后李某久拖不还,张某多次向李某催要无果,遂将李某诉至法院。七里墩法庭立案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案情明了,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指派法庭干警进行诉前调解。经查,原、被告系邻居关系原告张某现居住在天水,年过八旬,身患多种疾病,早年离异,儿女都不在身边,退休工资有限,日常生活由保姆照料;被告李某近年长居外地,身边有年幼的孙子需要照顾,往返成本较高。干警与被告微信视频连线后,被告表示诉请属实,并表达了自己的歉意,积极偿还。因原告使用老人机,无法微信收款,被告与原告协商,被告通过微信向法庭干警转账7000元,委托干警将现金交于原告,原告表示同意。

考虑到原告的身体情况,为更好地保障老年人权益,干警取出现金后,同当地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当即前往原告家中。在原告家中,经与社区工作人员核实,确认原告是辖区居民,能清楚表达自己的意愿,在原告的保姆、邻居的见证下,原告写下收到7000元的领条撤诉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秦州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各项工作中发挥职能优势结合辖区社情紧紧依靠群众加强相关部门联动,以实际行动践行“枫桥式工作法”,从群众实际困难出发,加大调解力度,及时、高效、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着力打造基层治理最美“枫”景。


 
责任编辑:秦州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