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官一声“现在开庭”,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在巡回法庭里正式开庭。
王某与刘某系邻里关系,今年3月份,双方因道路通行问题发生纠纷,王某认为刘某自行砌筑的围挡影响了正常出行,要求刘某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刘某认为其并未占用王某家里的地,因王某修建房屋时将原有路基向外扩展,可能导致两家地界不清,遂在其院落西北角栽一块石头以明确地界并用砖瓦围挡、加固其院落西北角。本案经村委会调解后,双方争议仍较大,未达成一致意见,后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处理。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妥善解决纠纷,既能修复邻里关系,也有利于社会矛盾的解决。法官通过翻阅案卷材料、实地查看等方式了解案件基本事实后,考虑到该类纠纷在农村地区比较普遍,便组织双方当事人在村委会参加巡回审理,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并从法律规定、邻里关系、双方过错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王某、刘某均认识到其不当占用公共路面的行为是错误的,同意进行调解,并承诺尽快将公共路面恢复原状。至此,该起相邻权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巡回审判是人民法庭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秦州区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用“接地气”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不仅让群众直观、全面、清晰地了解庭审活动,增强法律意识,更为辖区社会稳定、乡村振兴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