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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法院 | 法官微信巧办案 搭建“天水-香港”新桥梁
作者:七里墩法庭  发布时间:2023-12-01 17:18:35 打印 字号: | |

受新收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和疫情防控需要的影响,异地送达和当事人无法到庭的情况不断出现。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七里墩法庭就受理了一起张某诉范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而原告在天水市,被告却远在香港。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了解到,被告原系某单位职工,涉案房屋为被告所在单位福利房,1996年被告将位于天水市秦州区岷山路X室房屋出卖给原告,原告向被告支付了全部房款,被告将房屋交付给原告由其居住使用至今,同年被告前往香港居住。1999年8月8日被告补写《房屋转让协议》及《收条》后寄给原告,2003年6月23日某单位统一办理房产证将涉案房屋登记在被告名下,但房产证一直由原告保管至今。但因被告远在香港,导致原告一直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故原告无奈只能诉至法院处理。

为有效减轻当事人的奔波之苦,承办法官通过电话与被告取得联系,在得知被告对原告的诉请亦无异议,希望法庭能尽快处理此事后,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利用微信视频功能建立微信群调处本案,为原告和被告搭建了线上“法庭”,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收到民事调解书时,原、被告均长舒了一口气,并表示感谢法院搭建的线上法庭,圆满解决了困扰双方多年的问题。

为有效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快速化解纠纷,近年来,秦州区人民法院不断运营新媒体手段,如云端法庭、多元调解平台、出庭等小程序,而使用微信视频方式调解也为法院审理工作开辟了新途径,有效减轻了当事人和法院在送达、案件审理中复杂流程,开创了案件审理新局面。


 
责任编辑:秦州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