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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秦州法院:邻里宅地引纠纷 上门调解化干戈
作者:七里墩法庭  发布时间:2022-11-08 16:31:09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说的就是邻里之间的关系亲厚,能够及时相互帮助。可是秦州区某村两家世代为邻的村民,却因旧房翻新产生纠纷而闹上法庭。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考虑到两家互为邻里,相邻关系的妥善处理对双方今后的相处十分重要,便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了解到原告刘某如对自家院落进行翻新时工人为省材料在被告家的新房后墙打孔以固定脚手架,被告刘某满认为原告未提前告知便在自家墙面打孔,双方便产生矛盾并多次发生争吵,后被告以原告在翻新院落时侵占了自家宅基地为由在土地上用钢筋设置了护栏和1米高的水泥柱,导致原告无法继续施工,原告遂起诉至法院。

调解中原告认为按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原告未侵占被告宅基地,但被告认为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不准确并要求进行变更。为妥善处理,承办法官决定到现场去查看丈量,发现纠纷引发的宅基地只有一小块,现被告家已经翻新,纠纷土地对被告家并无用处也无法使用,被告将土地围住只是因原告打孔时并未提前告知心生怨气。被告称之前两家的旧院落相邻,在翻新房屋时为使院落方正便对宅基地进行了调整,所以就空出来了部分宅基地,但并不属于原告所有,且原告及其家人态度恶劣,甚至上门闹事,导致被告妻子住院,双方各说各的理,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此时被告妻子情绪激动,承办法官询问后得知被告妻子患了精神类疾病,容易激动。见此情景,承办法官将双方分开,分别做调解工作,讲法律、讲政策,又从消除负面影响的角度,向双方当事人阐述纠纷对邻里之间产生的利害关系。经过长达三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解开了心里的疙瘩,找到令双方都满意的解决办法,原告向被告赔礼道歉,补偿1000元医药费,被告现场拆除钢筋护栏和水泥柱,并现场执行完毕,原告当庭撤诉。至此,该起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此次案件的处理,有效践行了“马锡五”审判方式,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在处理纠纷时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注重调查取证,坚持便民利民、就地化解纠纷,坚持案结事了,而不是“一判了之”,以调解方式处理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关系。


 
责任编辑:秦州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