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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公正司法暖人心 群众满意赠锦旗
作者:七里墩法庭  发布时间:2022-08-28 11:14:5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当事人翟某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扬正气 恪尽职守为民忧”的锦旗送到了秦州区法院七里墩法庭何子其法官的手中,表达了对法官秉公办案、为民司法的感激之情。

2019年11月24日,原告天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被告翟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翟某购买该公司开发的某小区房屋,付款方式为商业贷款,翟某应当于2019年12月24日前向原告支付首期房价款,余款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贷款支付;合同附件十一补充协议第四条约定,被告未按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超过90日后,原告有权解除合同,被告按合同约定总房价款的10%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翟某依约向天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房屋首付款。剩余房款在翟某向银行申请办理按揭贷款时,未获银行贷款审批,翟某便将其无法贷款事宜告知了天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此后,双方就翟某不能支付剩余房款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主办法官何子其在受理案件后,在庭前多次与天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及翟某进行沟通,积极组织调解,但双方对案件争议较大,未达成调解意见。案件进入到审理阶段后,何子其法官多次查阅相关资料,认真审查案件证据及事实,最后根据案件证据及法院查明的事实,遵循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作出了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的判决。本案宣判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一面锦旗,一声感谢,不仅是对法院工作的肯定和鼓励,更是一种鞭策。今后,秦州区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把人民群众的赞扬鼓舞转化为前进的不竭动力!


 
责任编辑:秦州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