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州区法院七里墩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使昔日矛盾激化的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实现了案结事了。
2021年7月,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一年,月租1500元,原告王某按合同约定向被告张某交付了一年的房租。2022年2月原告王某提出提前解除合同,但就退房租问题双方未达成一致,2022年3月原告王某某搬离租住房屋后,知悉被告已将该房屋又转租给他人。原告王某认为被告张某在未与其达成新协议的情况下将房屋再次出租给他人,该行为构成违约,遂诉至法院。
七里墩法庭依法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被告张某核实情况,被告认为原告提前解除合同,亦存在违约。因案件涉及金额不大,且原告王某身在外地因疫情无法出庭,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原、被告进行线上调解。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法庭多次组织进行“背靠背”调解,一方面对被告张某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要以诚信的态度对待事实,对违约行为要承担相应责任;另一方面释明原告王某在租期内提出解除合同,也应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最终,原、被告经过法庭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张某返还原告王某租金3500元。协议达成后,被告张某当庭通过微信转账退还原告王某租金3500元,此案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秦州区法院在处理民事案件时坚持从根源解决矛盾纠纷,充分运用诉前、诉中调解,以劝促和、以调解纷,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