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秦州区人民法院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共同成立的金融调解中心已初显成效,进入实质化运行阶段,聘任的5名特邀调解员已入驻本院金融调解中心相继开展金融诉前调解工作。
自金融调解中心成立以来,秦州区法院积极调整思路,不断优化调解流程,做到纠纷在诉前精准分流。金融调解员入驻本院工作以来,已参与并成功调解金融案件,结案标的约500万元左右。
2022年3月9日,特邀调解员应用网络平台成功化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0年5月30日,林某某通过建行电子银行渠道与建行天水分行签订了《中国建设银行“快贷付”借款合同》,约定申请信用贷款额度为252300元,信用额度有效期限为一年,还款方式为一次性还本付息。合同签订后,建行依约向林某某发放贷款。贷款到期后,林某某未依约归还借款。为此,建行诉至法院要求处理。考虑到本案事实清楚,将案件分流到金融调解中心处理。特邀调解员对林某某释法明理,晓予利害,最终在金融调解员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圆满解决了纠纷。
今后,本院将继续加强对金融纠纷特邀调解员的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将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专业的金融纠纷解决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