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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法院收到群众送来锦旗一面
作者:七里墩法庭 宋玺  发布时间:2022-02-16 15:58:45 打印 字号: | |

“我要找何子其审判长,我要感谢他为我主持公道。”2022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十五上午,一名手拿锦旗的当事人来到七里墩法庭向何子其法官表示感激之情。

   据悉,原告孙某与被告张某、魏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借款期满后,被告并未向原告支付欠款,后经原告催告,被告微信转账还款两次,共计人民币8000元,余52000元一直未还,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庭随后联系二被告,但二被告均未接听电话,鉴于二被告在上一个案件中留有送达地址,故法庭向二被告邮寄送达了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快递显示二被告均未签收,法庭随后又进行了公告送达。

    “砰!”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声,在二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庭审如期进行。庭审中,原告提供了账单、原告与被告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二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自动放弃质证权利。七里墩法庭审理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一)项、第三十一条规定,判决二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孙某归还借款本金52000元及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按期开庭或者继续开庭审理,对到庭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双方的诉辩理由以及已经提交的证据及其他诉讼材料进行审理后,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按时到庭参加诉讼、配合法官审理案件、解决纠纷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作为被起诉人也享有答辩、抗辩的权利,当事人应以积极的态度按时到庭,否则损害的将是自己的权益。

     正月十五,也是百姓过春节的最后一天,孙先生为表达心中的感激之情,将一面上书“惩恶扬善执行神速,廉洁奉公真诚为民”的锦旗送至何法官手中,他说:“我要好好感谢何法官让我感到法律的正义!“定争止纷、排忧解难、不求回报、依法审理”是每一名法官的应尽职责,群众却给予极高的赞许,对此,何法官腼腆地说:“这是我应该做的本职工作,不求回报,但这面锦旗却是我收到新年最好的礼物!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