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时30分电话铃声响起。“法官你好,我们是下午两点四十分两个开庭案件的原告,疫情过后才刚复工几天,工作太忙实在走不开,能不能帮忙想想办法?”电话那头传来董某和李某焦急的声音。
2017年9月至11月期间,董某和李某被柳某雇佣到其位于天水市秦州区的工地运输渣土。后经双方结算,柳某尚欠董某运输费14000元,欠李某运输费9000元。后经董某和李某多次催要,柳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后面甚至玩起了“躲猫猫”。无奈之下,董某与李某分别将柳某告上法庭。该两案被定于11月29日14时40分开庭审理。
办案法官当即与被告柳某联系,其表示自己承包的工地受疫情影响工期紧张,不能到庭参加诉讼。为妥善解决纠纷,法官向柳某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并耐心了解其存在的困难,最终,柳某向法官敞开心扉,表示因前期工程款尚未结算,拖欠原告运输费并故意躲着原告也是无奈之举,并表示将在12月20日之前结清二原告的运输费。承办法官将柳某的意见向原告传达后,该二人也表示理解。考虑到当前是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最终法官通过微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达成一致意见:柳某于2021年12月20前分别支付董某与李某运输费14000元、9000元,案件受理费由柳某负担。历时四年的纠纷终得圆满解决。
一场来势汹汹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人们的生产生活节奏,现虽已得到有效遏制,但疫情战斗尚未完全胜利。秦州区人民法院将继续通过云法庭、微信等网络平台,充分利用科技化手段为当事人化解纠纷,落实防控政策,助力复工复产,切实做到防疫审判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