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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带来的烦恼”
——装饰装修纠纷应注意的问题
作者:立案庭 雷亚红  发布时间:2021-11-24 15:38:34 打印 字号: | |

【案情简介】

秦州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原告诉称与某装饰设计公司签订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将婚房交于该公司进行设计装修。双方约定由该公司签约的广州某设计师负责该房屋设计,原告预交2元费用,约定该费用在后期图纸做好后转为装修款,不再收取设计费。合同约定了具体施工项目及交工日期。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支付首期装修款8万,被告进行了部分施工,中途被告方更换了设计师。后原告通知被告要求解除合同被告同意解除合同,称将已施工部分工程价款在原告已付价款中扣除后,剩余的钱予以退还。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未进行结算未退款。原告遂将被告投诉至工商部门,后被告向工商部门提交了案涉合同的结算单一份,仍未退款。原告与另一设计工作室签订了装饰装修合同,该工作室为案涉房屋进行了设计装修,未收设计费用。装修完毕后,原告举行婚礼入住了案涉房屋,并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装修款。庭审中,双方争议非常大。案涉房屋现已重新装修完工,对被告已施工部分价值无法进行鉴定。原告对被告提出的违约金、设计费合同外增加项目均不认可。

案件焦点

本案的焦点为:一、关于违约问题,这是本案的处理的基础问题,违约责任的认定直接影响责任的承担;二、原告是否应支付设计费用,这是双方争执的重点。原告称被告承诺不支付设计费,被告要求原告支付两次设计费;三、被告已施工部分的费用,因涉案房屋现已重新装修,对其价值无法鉴定,该问题的认定非常困难。

案例评析

院认为,本案系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原、被告签订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合法有效,依法应予以保护。现双方因未履行完毕合同,就已付装修费的退还问题发生纠纷。

一、关于违约问题

本案原、被告均称对方违约,所举证的微信聊天记录无法全面还原客观真实。双方就合同解除事宜已进行协商,并约定被告将已施工部分的工程价款在原告已付价款中扣除后,剩余的钱予以退还。该约定系双方对合同解除事宜达成的合意,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合同解除时双方未提及违约事宜,现双方均不能证明合同未履行完毕的过错在于对方,本案合同解除原因无法归责,对被告辩称原告应承担工期内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的主张不予支持。

二、原告是否应支付设计费用

本案中,被告虽为原告提供了设计服务,但原告已支付定金单据上书写为装修定金,并非设计定金。庭审中,被告自认其存在将设计费转为装修款,合同履行完毕后免收设计费的意思表示,但主张现合同未履行完毕,原告仍需承担两次设计费用。原、被告签订的合同中未约定设计费用,原告亦未与两位设计师签订设计合同、未与设计师约定设计费用。原告未认可两位设计师的设计方案,被告亦无证据证明原告实际使用了其设计方案。故对被告要求在原告已付款项中扣除设计费的主张不予支持。

三、被告已施工部分的费用

对被告已施工部分仅有视频资料,涉案房屋已另行装修无法进行鉴定。在无法鉴定确认准确价值的情况下,对已完工的项目只能采信合同报价单。合同系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原告虽称被告报价过高,但报价单的分项相加后的总金额与合同总价一致,若原告对报价单金额有异议,则视为其对合同总价款的不认可。现原告对合同总价无异议,故本院对报价单的项目及金额予以采信,本案已施工部分价值以报价单为准进行计算。经原、被告确认已完成的项目已确定,按照报价单的单价可计算出双方确认已完工部分的金额。在对原、被告存在争议的项目的认定中,采取了是否实际产生费用作为认定的依据,参考市场价格,法官酌情认定。

笔者后语

买房是中国人的大事,许多人终其一生的

梦想就是买房。当好不容易买到房屋的时候,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新房装修,这就需要找装修公司了。在装修工程中业主与装修公司之间经常会产生纠纷,大致分为:1、装修公司和业主对装修材料的质量产生纠纷。2、业主对装修公司的施工质量不满意,觉得不符合自己的要求。3、业主和装修公司在家装合同中没对施工范围和施工具体项目进行仔细约定,导致在后期施工时产生纠纷。4、因装修公司拖延施工工期引起的装修纠纷。5、装修公司在收取部分工程款之后消失或者停工引发的装修纠纷。6、在装修工程结束之后,但在家装合同保质期内,业主发现房屋装修存在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产生这些纠纷后该如何处理

1.双方协商处理。在责任清楚的情况下,装修方和业主方能同时对问题的解决方案达到共识时,那么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之后解决问题,继续合作。在双方对责任争议不下的情况下,可协商各自让步,尽量把情况控制在可以解决的范围内。这种情况在工程中是经常发生的,犹其是对责任认定不清楚的情况下。例如经常发生的事情就是,铺出来的砖不平,业主方抱怨施工方施工不合格等。在这种情况下,继续纠缠并不能实际解决问题,不如双方各退一步进行整改,继续工程的合作。

2.向相关部门投诉。针对金额较小的纠纷,业主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向装修公司的监管部门以及消协等社会团体投诉。这些部门可对双方进行调解处理,以期将矛盾化解在诉前。本案原告即向工商部门进行了投诉,虽然工商部门未调解成功,但督促被告提交了结算单,着为诉讼提供了重要证据。

3.通过诉讼程序维权在协商、投诉均无果的情况下,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关键是证据,而家居行业特殊性造成取证、鉴定难。本案中就存在涉案房屋重新装修,对双方争议的已完成部分的价值难以鉴定,给本案的审理带来很大困难。因此,法官提醒消费者,签订合同前要反复审慎考虑,对公司的资质进行查看,确认装修公司是否合法经营。合同的条款要详细,约定具体交工时间,以及违约责任。施工过程中做好日常检验工作,如发现问题,现场一定要保留好,及时取证。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