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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张敬阳为秦州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发布时间:2021-10-27 09:34:27 打印 字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2021年10月26日,天水市秦州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张敬阳为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