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天水郡法庭通过微信调解的方式解决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高效解决了双方纠纷,切实做到了我为群众办实事。
谢某某与陈某某原本系同乡关系,因陈某某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谢某某借款6万元,之后陈某某并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并且经谢某某多次催促后仍拒绝还款,甚至拒绝与谢某某沟通联系。我院在2021年2月1日立案后,随即向陈某某进行送达,因陈某某无具体联系方式和准确居住地,我院干警赶赴陈某某户籍住所地调取户籍,详细询问所在地村镇干部后,在征询谢某某意见后,于2021年3月5日在人民法院报上对陈某某进行了公告送达。2021年6月24日公告送达期届满之日前,随机挑选了人民陪审员,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在审理中,法官了解到陈某某曾开办过一家文化传媒公司,且该公司已处于破产清算阶段,近期在我院也有其它诉讼案件,办案法官与谢某某沟通后,决定先暂停本案的审理。随即查询陈某某开办公司的住所地,在调取案卷信息后查询到了陈某某的联系方式,经过法官耐心的劝说,陈某某决定偿还该笔借款。因谢某某人在外地,交通不便,为了更好地便利当事人,也为了提高司法效率,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法官通过微信建立群聊,在确认当事人双方身份之后,由谢某某发表诉讼请求,陈述事实与理由,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最后由在法官的主持下,由谢某某提出调解意见,通过法官的诉讼风险提示与失信后果警示之后,陈某某表示对调解意见的认可,最后双方对调解意见达成了一致。
人民法庭的工作有其特殊性,因我辖区处于城乡结合地带,流动人口较多,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且冬春季节流动人口更为频繁,法律关系经常跨区域,对管辖与送达工作带来了更高的要求和更多的挑战。部分案件的当事人无法按时参加庭审,为切实解决群众困难,提高司法效率,采取电话送达,微信开庭,线上调解等方式,最大限度的便利当事人。在微信调解的过程中,整个庭审过程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将完整的视听资料进行留存,确保全程留痕。
通过微信在线调解解决纠纷,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提高了司法诉讼效率,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也切实履行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