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七里墩法庭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某公司因被告未及时给付货款向法院提起诉讼。
送达过程中,被告称其在外地,不便接收案件材料,且表示对原告诉请有异议。为了确保原、被告的合法权益,在疫情期间,法庭承办法官及其团队工作人员周末远赴陕西省送达,经多方寻找,最终与被告见面。经与被告沟通、释明,被告接收了案件材料并签署了送达手续,并保证其会按时到庭参加诉讼,加快了办理案件的进度。
在充分查清案件事实后,法院依法作出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后,原告特意向承办法官送来了一面写着“专业敬业、厚德重法”的锦旗,感谢承办法官公正司法、司法为民。
近年来,秦州区法院始终狠抓案件质量,提升办案质效,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快速、高效调处案件。今后,区法院会一如既往用实际行动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为群众办实事、为群众办好事,诠释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