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七里墩法庭成功调解了一桩因在他人承包地内私自埋坟引发的纠纷。
李某家住秦州区玉泉镇枣园村,其诉请自家耕地被枣园村委会擅自用于殡葬用地,虽然李某与枣园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但合同到期后枣园村委会并未依约返还承包耕地,且其耕地内还埋入了多家坟墓,现李某要求迁走坟墓返还耕地。
七里墩法庭接到此案后,经综合研究分析认为,像这种纠纷牵扯到一些传统风俗,还是采用调解为佳。在调解过程中,李某坚持要求枣园村委会将其土地埋入的坟墓限期迁走;按照民间习俗,迁坟是件大事,会祸福三代,且会造成社会不良效应。于是,承办法官先后多次和原、被告及原告耕地内7座坟墓主人通过电话询问、约谈见面等方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阐释说明,同时对纠纷当事人加强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最终这7座坟墓主人也同意迁出,迁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枣园村委会承担,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七里墩法庭近年来坚持发扬“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情融于法贯于理、礼让三分和为贵、法安天下守正义”的调解工作理念,守好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第一道防线”,筑牢了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