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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连续两年内醉酒无证驾驶,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
作者:执行局 王斌  发布时间:2021-04-07 16:31:04 打印 字号: | |

2018年杨某曾因醉酒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然再次复蹈其辙,醉酒后无证驾驶,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做出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杨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8年12月4日,杨某醉酒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途中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杨某血样中酒精含量128.67mg/100ml。2020年11月12日,杨某又醉酒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中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杨某血样中酒精含量150.72mg/100ml。2020年11月25日杨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无证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成立,曾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刑罚,应从重处罚,鉴于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审理中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综上,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