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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报名正当时 ,谨防择校费诈骗
作者:刑庭 杨柳  发布时间:2021-04-01 11:31:13 打印 字号: | |

适龄儿童上哪所学校一直是困扰家长的一大难题,孩子是父母的希望,家长们当然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去师资最强、学风最优的学校就读,但是为了避免出现“好的学校挤死,差的学校没人”的情况,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学生采用“就近入学”的原则,教育行政部门也据此划分了学区。但是不少家长对孩子即将就读的学校不满意,希望通过其他途径让孩子就读理想的学校,这就给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近年来社会上发生了多起犯罪分子谎称自己有门路可以让学生在好学校报名进而实施诈骗的案件,亟需引起家长的重视,避免财物受损、耽误孩子入学。

2021年1月,秦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本案被告人卫某在2018年3月谎称其能够帮助王某、韩某、张某、赖某办理孩子取得天水市建二小学的上学资格,骗取王某现金2.5万元、韩某现金2.5万元、张某现金2.5万元、赖某现金3万元。2018年9月,天水市建二小学开学后,王某、韩某、张某、赖某的孩子还没有在建二小学报上名,电话联系不上被告人卫某,各被害人韩某、张某、王某、赖某向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报案。202097日,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七里墩派出所民警将被告人卫某抓获羁押,其到案后对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表示自愿认罪认罚经法院审理,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卫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责令被告人卫某退赔各被害人损失款10.5万元。

法官提醒各位家长保持警惕,谨防诈骗,切不可轻信他人,对待孩子入学事宜保持平常心,孩子成才虽与学校师资有关,但这并不是最重要的因素,关键还在于孩子自身,且现在学校间各方面能力日趋均衡。请各位家长依照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依法有序执行义务教育段学生入学,如遇到案例所述情况请及时报警处理。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