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平南法庭依法采用拍照的方式向一起案件的当事人留置送达了法律文书。
刘某于2016年5月在王某承包的建筑工地干活,工程竣工结算后,王某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不支付刘某的劳务费。法院受理案件后,在打电话联系未果的情况下,办案法官来到被告家中找到王某,向其送达并解释送达的材料以及其享有的法律权利和应承担的法律义务,但是王某态度强硬不予配合拒绝签收法律文书,多次劝导无效后,法官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新规定,将法律文书递交给王某的同时进行拍照将送达过程记录了下来,依法完成了法律文书的送达。
长期以来,送达难已经成为困扰基层法院的一大难题,在送达的过程中经常会碰到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影响了案件的效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实施后,平南法庭组织全庭干警进行学习,并运用到了具体的审判实践中,进一步提高了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