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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2-25 11:26:22 打印 字号: | |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1. 部门职责

    秦州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牢牢把握“公正与效率”审判工作生命线全面推进审判、执行工作,为推动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提供了积极的司法保障与服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秦州区人民法院现设11个内设机构,包括:纪检监察室、政治科、办公室、法警大队、立案庭、审管办、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执行局和6个人民法庭(天水郡、七里墩、皂郊、平南、小天水、藉口)。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预算收入5355.3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0年预算增加2325.07万元,增长7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处置旧有审判大楼,增加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55.36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5355.3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11),比2020年预算增加2325.07万元,增长7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处置旧有审判大楼,增加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包括:

  2. 公共安全支出5029.03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12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96.03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97.1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55.3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2426.3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83.07万元,增长8.1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录用公务员,绩效工资上涨,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92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142万元,增长27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处置旧有审判大楼,增加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2250万元,政法转移支付支付资金、业务费和法庭运行维护费均有所下降。

    保障运转经费11个,主要是:涉法涉诉司法资金、重点刑事开庭审理办案费、法官法警服装费、办案业务费、全省法院业务费、《法刊》(审判理论与实践)等印刷费、文化建设宣传经费、信息化建设经费、物业费、设备购置费、培训费。

    其他项目3个,主要是:全省法院“两庭”建设资金、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人民法庭运行经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7.5万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6.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52万元,增长2.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预计接待8批次,共计130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5.16万元,增长1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拟报废车辆1辆,新购置1辆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有所减少,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管理。

    4.培训费4.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65万元,增下降11.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应支出。

    5.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437.8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8.03万元,下降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保障司法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节源开流,节省开支。。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2021年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1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1年计划征收21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7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6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197.4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6016平方米,价值1290.88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3辆,价值271.38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6套257.88万元。2021年度各单位(部门)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766.6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信息化建设设备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秦州区人民法院对3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对资金使用作好科学规划、并实时监控。

    业务费的使用,旨在确保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司法服务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其社会效益是让每个当事人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其长效影响将不断提高法院工作者工作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法庭运维费是保障人民法庭工作日常运行、修理修缮的专项资金,该项经费的使用将进一步完善6个人民法庭办公环境和配置,确保人民法庭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提升群众满意度。

    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聚焦法律监督主业,提升法院公信力,推动以诉讼服务为主体的办公职能,利用本年安排资金的70%用于办案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法院工作”,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全面提升法院工作信息化水平,将资金30%用于装备采购,完善信息化设备,持续做好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2020年预算绩效结果综合运用情况较好,通过对绩效运行监控,和目标管理,资金使用效率得到大幅度提升。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4 个,涉及财政支出29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涉及财政支出2929万元,其中,业务费148万元,法庭运维费71万元,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460万元,法院“两庭建设”资金2250万元。2021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4. 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秦州区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秦州区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秦州区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秦州区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秦州区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秦州区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秦州区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财政拨款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

    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2021年2月24日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