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天水郡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年近七旬老人的离婚纠纷。原告王某与被告缑某已结婚近五十年,双方育有四子现均已成年,本应携手共享天伦之乐的老两口之间的矛盾却越来越深,双方自2015年4月便开始分居,原告王某自2016年起开始起诉离婚,这次已经是第四次起诉离婚,双方各执己见,王某称几十年来缑某从来不给她交退休工资,更是从不承担家里的生活开支。缑某向法官哭诉,不交工资是由于王某不懂理财乱花钱,在其上班期间工资都交于王某保管,但最后儿子们结婚时候,家里却拿不出钱款,都被王某用于购买衣物、化妆用品,退休以后不可能继续给王某交工资。审理中,王某坚决要求离婚,缑某坚决不同意离婚,案件的审理一度陷入僵局。
主审法官考虑到本案当事人年龄较大,判决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于是便多次与双方谈心,了解当事人思想活动,原来被告缑某不同意离婚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则是受传统思想束缚,觉得老年人离婚不光彩,面子有损;另一方面主要是为子女考虑。鉴于此,主审法官便联系双方子女,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耐心劝说,最终打消了被告的顾虑,双方达成一致,被告同意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即房产二套归各自一套。
至此,这起年近七旬老人的离婚纠纷终于得到化解,此案的调解解决,即保障了当事人婚姻的自由,又保障了双方的老年生活,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