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秦州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诉被告要求归还借款及利息,经电话询问原、被告,双方均同意庭前调解,且被告对借款数额及利息亦认可,但因原、被告均在外地无法出庭,遂要求微信调解。主办法官于庭前通过微信的方式进行了开庭调解,双方均达成了一致意见,庭后,书记员把微信开庭笔录导出打印入卷,并于当日向双方邮寄送达了民事调解书,这起案件最终在指尖有效进行了化解。通过微信调解的方式保障了当事人的权利同时又快捷的定纷止争,快速有效的解决了双方当事人间的争议,节省了司法资源,最终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这样的好处在于,矛盾纠纷双方不再需要“坐在一起”了,少了当面锣的叫板,可以有效防止各种过激行为的出现,即便在网络上吵翻了天,也不可能拳头对拳头,少了肢体的接触,减少了不必要的激情伤害。因为有了微信调解方式而节约了时间,能够有时间化解更多的纠纷,还少了一些纠纷当事人等待调解的焦虑。
近年来,秦州法院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新形势,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将新媒体融入审判工作当中,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大大节省诉讼成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