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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村入户促调解 巡回法庭解民忧
作者:藉口法庭 刘志君  发布时间:2020-12-15 14:46:19 打印 字号: | |

2020年12月1日,秦州法院藉口法庭对原告秦州区藉口镇五十铺村村民委员会诉被告徐某《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专门入村入户进行巡回开庭。

在一个小时的庭审中,主办法官对案件进行了调查原告认为被告没有继续支付租赁费,按照合同预定,应当予以解除,被告辩称将会支付相应违约金,土地租赁合同不能解除,因为疫情关系,没有收益才导致没有如期支付租赁费费。庭后办案法官对租赁场地实地进行了勘察,在充分了解案情后,主办法官认为被告未按照约定支付租赁费构成了违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土地租赁合同》应当予以解除主办法官对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做了耐心的调解工作后,召集双方当事人在藉口镇五十铺村村委会办公室最终达成了调解,化解了矛盾。

通过此次巡回开庭,我深切地意识到只有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并积极化解各类矛盾,司法工作才能符合民情、体现民意、赢得民心,司法事业才会呈现蓬勃生机和无限活力。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