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州法院藉口法庭受理了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2019年1月,原告在网络上获知被告能够代办车辆牌照等手续,于是通过微信联系被告委托代办车辆牌照等手续,双方口头约定,代办费用为55000元,被告承诺在一个月内将手续办好邮寄给原告,原告于2019年2月通过银行转账55000元给被告。约定到期后,被告未按约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以各种理由推诿不退还代办费用。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处理。
经法院调解,被告分期归还原告代办费53000元;如上述款项逾期未付,原告就本案未还款项一次性申请执行。
法官提示:虽然本案已调解结案,但需要提醒,在网络委托他人办理相关事项时,需要仔细核实对方身份信息,谨慎交办,当与个人信息和金钱相关的事项时要提高警惕,注意辨别信息的来源和可靠度,提高安全意识,防止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