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中,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各种各样,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在交警对事故做出认定后,第一时间就要面临赔偿问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购买了交强险的机动车可以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没有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法律也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凡是需要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都应该购买交强险,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果不按规定购买,在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责任则转移到投保义务人身上。
那么电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该怎样赔付?首先我们要确认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
“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结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以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于电动自行车以及摩托车的规定,时速20km/h以下且车重不大于40kg的判定为非机动车,而最高设计时速在20-50km/h之间且车重大于40kg的判定为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大于50km/h的统统判定为摩托车。因此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应按照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判定为机动车,则要购买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纠纷后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处理,如果判定为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造成其他损害,可以按照侵权责任进行赔偿。
在此提醒大家,如果购买的是轻便摩托车或者摩托车,一定要购买交强险,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既可以减轻自身负担,也能够让伤者尽快赔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