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七里墩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法庭依职权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在调解过程中,被告女方突发精神疾病,对法庭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恶言相向,并动手殴打我庭工作人员及其家属,调解程序终结。
法院责令原告首先履行其照顾妻子的义务,先为其妻子治病,随即给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打电话请求配合治疗,又与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派出所联系请求配合。在等待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医护人员到来期间,我庭干警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稳定其精神状态,但当事人拒绝交流,还是对我庭干警恶言相向,无奈只能让其先在我院大厅座椅上休息。
待到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医护人员和七里墩派出所民警到场后,将当事人送至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治疗,待治疗完毕之后,再行处理离婚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