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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结婚姻几十年 相扶到老却离婚
作者:天水郡法庭 桑瑜  发布时间:2020-08-17 15:39:08 打印 字号: | |

常言道,少年夫妻老来伴,奈何一些人走着走着就失去了耐心和包容,相携走到白头却分离。2020年7月10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天水郡法庭受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原、被告双方同时来到法庭要求在法院的主持下合理分割财产后离婚。

1978年,年仅21岁的薛某和杨某经人介绍相识后快速登记结婚。双方于1979年、1980年、1982年先后生育三个儿子。因结婚时双方都太年轻,缺乏对婚姻的认知及对对方的包容,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致使双方夫妻感情日渐淡化。现在二人都同意离婚,但就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产生矛盾,遂来到法院请求处理。

主审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悉心劝和,但薛某称双方脾气性格、生活习惯、兴趣爱好完全不同,为此双方争吵了几十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杨某也称薛某多年来对其实施冷暴力,为了三个儿子忍耐至今,现在离婚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财产要平均分割,还要求薛某支付其生活帮扶费5万元。薛某同意平均分割财产,但不同意支付生活帮扶费。法官耐心劝导薛某,杨某虽然没有工作,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付出很多。薛某念在夫妻一场的情份上,最终同意了杨某的调解意见。至此,一对相携走过四十二年的老夫妻为他们的婚姻画上了令人惋惜的句号。

法官寄语:婚姻基础是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关系时的思想、感情状况和相互了解的程度,希望大家婚前对对方的性格、生活习惯、人品等充分了解,建立牢固的婚姻基础,再慎重缔结婚姻。在缔结婚姻以后,双方都要学会包容、退让及积极沟通解决矛盾,学会宽容和原谅。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