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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逃逸多年的刑事案件
作者:刑庭 杨柳  发布时间:2020-06-02 09:21:53 打印 字号: | |

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了一起被告人王某1涉嫌于二十年前故意杀人的案件。事情要从1998年10月5日说起,当晚被告人王某1刘某等人在王某1家中喝酒。次日凌晨2时许,刘某和王某1因发生纠纷并相互撕扯,在台球室刘某用膝盖顶腹部,持拳击打王某1头部,王某1挣脱后跑出台球室在台阶上拿起一把斧头,返回台球室朝刘某头部砍了数下,王某1逃离了案发现场。在场的众人刘某伤势严重,找到王某1一起刘某送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但不幸的是经诊断刘某已于送达医院前死亡。王某1见状遂逃离医院,逃至陕西省宝鸡市开始了20年隐姓埋名的逃亡生活死者刘某的家人也开始了漫长的痛苦等待,等待着终有一天将罪犯绳之以法。

2002年4月天水警方王某1予以网上追逃2019年8月23日宝鸡市公安局民警根据线索在陈仓区一超市内将王某1抓获,至此逃亡了20年身背命案的王某1终于归案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10月14向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9年12月5日,秦州区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被告人王某1涉嫌犯故意杀人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了审理,被害人刘某的近亲属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也参加了庭审。

2019年12月12日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判决被告人王某1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同时也对附带民事部分做出了判决,责令被告人王某1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损失宣判后王某1提出上诉,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10日裁定维持原判。至此,王某1故意杀人一案刑事、民事部分均尘埃落定,罪犯最终受到应有的惩罚,弥补了死者家属的精神损失,给了死者和家属一个交待。

   本案中对王某1的审判虽然迟到了20年,但最终在各方的努力下凶手得以正法。在法治道路上,我们需要完善的还有许多,不懈追求法制,追求正义,将正义贯彻到底,一路上拥护正义前行,才能让正义永不会缺席。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