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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开庭化纷争 案结事了暖人心
作者:七里墩法庭 冯健霞  发布时间:2020-05-27 09:18:00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七里墩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分家析产纠纷案件。被告王某某与刘某某婚后共生育长子刘某1、次子刘某2、三子刘某3(原告),2000年刘某某所在公司分配给其位于天水市秦州区某处集资房一套,至今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证。2007年刘某某去世。2011年原告作为委托代理人与刘某某生前所在公司就该房签订《房产买卖契约》,公司根据批复,将坐落在天水市秦州区某处的房屋出售给刘某某。现原告刘某3要求判令位于天水市秦州区某处的房屋归其所有。

受理该案件后,承办团队立刻联系了双方当事人,电话中得知被告王某某已80岁高龄,瘫痪在床不能出门,也没有可以委托的诉讼代理人,无法到庭参与庭审,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后,审判团队在确认王某能正确表达自己意见的情形下到被告王某某家中上门开庭,在有序的庭审中法官耐心细致地询问了双方的意见,向当事人展示了证据材料,并释明了法律相关规定,经调解,双方达成了位于天水市秦州区某处的房屋归原告刘某3所有。同时刘某1、刘某2、刘某3均表示对王某某会尽到赡养义务,不因房子归谁而起纷争。

开庭结束后王某某及其家人对七里墩法庭的工作方式点赞,认为法庭此举高效便民,对审判团队上门开庭的人性化措施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