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为民 > 便民举措
十年催要,一朝化解
作者:皂郊法庭 张楠  发布时间:2020-03-23 16:47:02 打印 字号: | |

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丁某与被告王某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09年,原告丁某承包被告王某位于天水市秦州区某镇某村房屋。工程完工后,被告尚欠原告建房款2700元。十年间,原告多次找被告要求支付劳务费,被告一直躲避,故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建房款。

受理案件后,主办法官到被告所在村村委会了解情况,并多次寻找被告,经法官耐心细致的讲解法律后果后,被告认识到了错误,当场支付了剩余款项。数额不大,十年的催要,经过法官的努力,最终化解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了却了原告十年的愿望,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中,承建方多为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没有严格的合同,导致合法权益无法取得保障。随着农民工外出务工,债权人主张权益更为困难。在此,提醒广大务工人员,外出务工时应注重书面合同的签订,并高度明确劳动报酬的给付标准、方式及时间等。完工时应及时时进行计算,保留书面凭据,并注重诉讼时效的规定,及时主张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