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藉口法庭受理一起原告李某诉被告杨某离婚纠纷一案。鉴于原告因病住院,无法按照约定的开庭时间如期到庭,在征得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法庭决定本案采取微信开庭的方式审理。
开庭当天,法官了解到原告李某因病住院接受治疗,故只有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律师出庭,主办法官考虑到离婚诉讼案件直接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与否的一项重要因素。而夫妻感情变化较难以陈述,即便是有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无法体会和准确地表达当事人在特定环境下的意志变化。为维护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官通过手机端,采取微信庭审方式审理了这件离婚纠纷案件。此次庭审,审判组成人员及当事人均通过手机参与庭审活动、形成了两地隔空的庭审布局,庭审程序规范,过程稳妥顺畅。“面对这种情况,能用这种方式按期开庭,真没想到”案件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白律师在庭审结束后,对藉口法庭启动微信庭审审理案件的做法给与高度认可。
微信庭审过程中,当事人手持身份证拍照上传至微信,确保诉讼参与人真实合法;庭审结束后将形成的庭审笔录整体上传,当事人阅读后按要求表述清楚。截止3月20日,藉口法庭以微信庭审方式,共完成4起案件的审理,用时最短的仅为4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