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州区法院执行局圆满执行完毕申请人闫某与被执行人刘某离婚纠纷一案。
2019年11月,刘某因婚姻矛盾起诉闫某离婚,经我院皂郊法庭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一、刘某与闫某离婚;二、刘某与闫某的未成年儿子由闫某直接抚养,刘某于2019年11月9日之前一次性支付孩子抚养费6万元。在领取调解书后,刘某便迁走了户口,更换了手机号码无法联系,闫某因刘某未按照调解书确定的内容支付孩子抚养费,便到秦州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区法院于2020年1月立案,执行中,执行法官从申请执行人闫某及其母亲处了解到刘某现在老家定西市临洮县某村,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奔赴临洮县。经过四个多小时车程,到达临洮县后,法官与法警们便又马不停蹄地奔赴刘某所在地某村,经与临洮县公安派出所处了解到去该村需要走很长一段山路,因当地海拔较高加之天气寒冷该路段可能存在积雪。执行法院与法警商议后毅然决定上山,当执行警车行至半山腰时,因积雪路滑无法前行,不得不放弃,并通过电话告知申请人这一情况,等过完年开春以后积雪消融再来该村寻找被执行人。执行法官从临洮返回后随即对刘某采取多种强制措施,冻结其银行账户,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并通过公安机关协助查找但一直未果。
2020年3月,申请执行人提供信息,被执行人刘某现因疫情影响现在其临洮县家中的,执行法官决定次日早晨出发去临洮县寻找并带回被执行人。当日晚上11时得到消息,刘某已被兰州市七里河区公安派出所抓获,执行法官与法警经过来回一夜奔波将其带回秦州法院,通过在回来路上对刘某反复做思想工作,刘某已明白支付抚养费是应尽的义务,将尽快联系其父母将案件款履行完毕。后刘某家人交来六万元抚养费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近年来,秦州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不断加强执行力度,对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拘留等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并通过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的协助查找等联动机制,全力打击规避执行行为,高效稳妥执结各类案件,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接下来,秦州法院执行局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继续加大对拒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