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被执行人韩某主动打电话找办案法官,称自己微信被法院冻结,希望法院予以解除,自己会尽快返还申请执行人张某婚前嫁妆。
2019年12月13日,韩某与张某因感情不合,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后经法院主持调解离婚,离婚调解协议为:张某向韩某退还彩礼4万元及黄金首饰,张某的个人婚前财产康佳牌电视机一台、海信牌立式空调一部、海尔牌全自动洗衣机一台归张某所有。双方离婚后,按照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张某主动退还了韩某彩礼4万元及黄金首饰,但张某去韩某家里搬离自己的婚前财产时遭到韩某的百般阻挠,无奈之下,张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韩某返还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
执行中,办案法官多次与韩某电话联系沟通,韩某总以申请执行人张某虽然返还了自己彩礼及首饰,但未返还黄金首饰的相关发票和证书为由,拒不返还张婚前嫁妆,办案法官遂冻结被执行人韩某微信账户,韩某主动打电话到法院,称让法院通知申请执行人张某,自己也会来解决此事。当日,通知双方到庭后,办案法官对韩某告知了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和责任,韩某于当日配合申请执行人张某将其婚前财产返还。
近年来,秦州法院多措并举解决执行难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