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申请执行的闫某某与刘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刘某据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且该案在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两次赴被执行人刘某老家临洮寻找,都因大雪封山我院干警一直未能到达刘某家住所,案件也因疫情原因被暂时搁置。
3月6日晚10时左右,值班法警接到手机微信消息被执行人刘某被兰州公安小西湖派出所临控并要求尽快办理交接手续,秦州法院值班法警接到指令后,迅速带齐警用装备携带好工作证件与前来办案的法官连夜赶赴兰州将被执行人刘某返回天水进行司法拘留。
在返回途中经区法院干警悉心教育和普法,以及向被执行人刘某告知其不履行法律判决的后果,经过详细了解考虑到被执行人刘某也是因为家庭纠纷赌气才不履行钱款并非恶意对抗和逃避法律,法院干警本着“宽严相济,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执行理念,同意被执行人刘某与家属多方联系筹集案款后可不予司法拘留,在带回天水次日中午被执行人刘某履行了钱款,案件就此结案。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时刻,区法院司法警察作为一支敢打硬仗的纪律化队伍,既可以深入一线防控疫情,也可以在本职岗位上履职尽责,全天候完成好法院刑事警务保障、执行快速反应、机关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为疫情期间的法院工作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