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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是否导致合同免责解除
作者:民一庭 马冰  发布时间:2020-02-28 09:17:36 打印 字号: | |

在各地大力发展旅行业的情况下,网约房应然而生。有些人承租他人住房用于经营网约房生意。但最近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承租人的春节网约房订单全部取消并全额退款,给其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而且,承租人所承租的小区采取全封闭管理,外来人员禁止入内。承租人认为承租房屋已无法正常使用,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要求与出租人解除合同。

对于双方的租赁合同是否可以解除?首先确定新冠肺炎疫情是否构成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显然新冠肺炎疫情属于《民法总则》规定的“不可抗力。但是新冠肺炎疫情作为不可抗力是否必然导致合同解除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是否构成合同解除免责事由,与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内容、疫情影响程度及因果关系等息息相关,不能简单的予以认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虽然对该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有一定的影响,但尚未达到令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程度,疫情结束后,合同仍可继续履行,合同目的也可以实现。

    法官建议当事人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对合同履行的影响,本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尽可能协商妥善处理。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