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9日,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吴某贩卖毒品一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于2019年10月在天水市秦州区绿色市场家中以100元、200元、300元的价格给吸毒人员王某某、马某某贩卖毒品海洛因7小包,净重0.515克。后公安民警在吴某家中查获11小包毒品海洛因(净重0.7941克),并扣押赃款500元。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斌违反国家对毒品管制的规定,多次贩卖毒品海洛因。被告人吴斌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审理中自愿认罪认罚,故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判决被告人吴斌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赃款500元依法没收。
近几年,毒品类犯罪案件依旧频繁繁发生,大多都是自身吸毒,为筹毒资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不仅损害了自己的身体,也毁了自己的家庭,到最后落得家破人亡的下场,得不偿失,很多毒品类案件被告人悔不当初,可是毒瘾难戒,依旧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因此,远离毒品,珍爱自己,珍爱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