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小天水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案件,经调解,该案得以顺利审结。
原告安某与被告于某系同村邻居。2018年11月于某在院内自建房屋,因于某将院内污水排至安某大门,下水渗漏导致安某大门外墙出现裂缝,且污水发出的恶臭气味影响了安某家的正常生活。安某曾多次找于某协商未果,期间双方也因此发生肢体冲突,导致矛盾恶化。近日,安某将于某告上法庭,要求安某改建排水渠并赔偿损失5000元。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经了解得知安某与于某邻里关系一向和睦,此次因排水问题双方置气才导致矛盾恶化。为维护邻里和谐,法庭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到村邀请村委会成员参加。在调解过程中,法庭干警耐心细致的为当事人释法明理,以明辨是非、划清责任。最终,于某同意改建排水渠,并当庭保证不会再对安某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安某也放弃要求赔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