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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载客发生的“闹剧”
作者:小天水法庭 何月娟  发布时间:2019-12-13 15:29:30 打印 字号: | |

已经坐上客运大巴的乘客,因赶时间又转乘出租车,两车司机却为此大打出手。近日,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小天水人民法庭审理了这样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20195月,刘某乘坐杨某的客运大巴出行,该车辆驶出车站后一直缓慢行驶在沿途载客,因刘某赶时间,便电话联系了亲属黄某的出租车并下车转乘。杨某对此不满,遂找黄某理论,后双方发生撕打致杨某受伤。杨某因伤住院治疗6日,故提起诉讼要求黄某赔偿医药费、车辆停运损失、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18000。在审理中,黄某认识到自己因冲动殴打他人存在错误,并表示愿意对杨某的损失进行赔偿,办案法官也依法对杨某主张的各项损失核算并做了调解工作。经调解,双方均同意由黄某赔偿杨某各项损失共计1万元。

常言道: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在生活中,难免发生各种各样的小矛盾,若每个人都能多一点包容,少一点抱怨,也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闹剧”了。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