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藉口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张某与李某于2015年经人介绍相识,于2017年12月在秦州区民政局依法登记结婚,并按照当地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婚后未生育子女,双方因为婚前感情基础薄弱,对彼此了解不够,婚后双方感情一直没有培养起来,两人经常因为琐事争吵并长期分居至今,现张某起诉要求和李某解除婚姻关系,李某辩称与张某并未到离婚的一步,两人在生活当中经常吵架,缺乏沟通确有其事,但是只是因为婚前感情基础薄弱,性格需要互相磨合,李某希望在法庭主持下和张某和好,以后会和张某好好沟通,更加关爱对方。
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对张某做了调解和好的工作,张某同意给自己和李某一个机会,也给他们的婚姻一个机会,承诺会在经后的生活中积极体谅对方,遇到问题积极沟通。
法官提醒:婚姻是家庭和社会的总开关,是子女成长、成才的基石,婚后会涉及到计划生育、抚养子女成人的主体责任,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中遇到矛盾在所难免,但是要积极沟通,切勿草率提出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