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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引起的借贷纠纷
作者:七里墩法庭 辛杰  发布时间:2019-12-04 14:51:46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七里墩法庭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王某诉请要求被告张某归还借款3万元及利息3600元。案件经过送达程序,顺利进入了庭审环节。

庭审中,被告承认原告的所有诉请,但其称未能按时还钱另有隐情。被告陈述,自家有件家族传承下的艺术品,2018年初他将自己的个人信息及艺术品信息登记在某艺术品拍卖网站上,过了一段时间突然有人打电话给他,对方称是深圳某拍卖行工作人员,可以通过拍卖行对该艺术品进行拍卖,还讲述了很多肯定能拍卖出去而且能高价拍卖之类的话。之后该公司的人一直和被告保持着联系,他们不断给被告发了各种他们的资质及证明。直到2018年11月初,他们又联系被告说马上要拍卖,但是需要预交7万元的佣金费,当时的被告已经对这家公司深信不疑,同意给他们汇款,但其自己只有4万元,因和原告是朋友,所以紧急联系到原告,向原告借款,并给原告承诺事成之后给原告6万元。直到上个月,被告家人感觉被告已经上当受骗,便向深圳警方报了警,当地警方说报案的人很多,他们已经成立了专案组正在侦破此案。直至今日,被告仍坚信自己没有受骗,还一心等着拍卖。

被告陈述完毕后,法官讲到,本案原、被告双方对事实并无争议,被告也愿意给原告归还金额,双方是否同意直接进入调解程序。双方表示均同意直接调解。调解过程中,被告说我现在也快七十岁了,一辈子做人诚实守信,更不是别人说的“老赖”,这个事的结果我确实没有想到,自己也是受害者,仅有的一点积蓄也全被骗了,实在是没有能力还钱,我和原告之前是很好的朋友,就因为这事我们的关系也不如以前了。原告听被告说完后,心里的气好像突然没有,给被告说到,“老哥,我知道你有困难,但是我这段时间要买房确实急需用钱,不然我也不会来法院起诉”。被告讲到,是别人把这些钱骗走了,我现在没能力还,应该等钱要回来再还。这时,法官打断了被告的话,向被告示明了别人骗钱与你归还原告借款是两个法律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听完法官的一席话,被告才表示愿意给原告想办法还钱。原告也非常同情被告的遭遇,愿意自愿放弃一半利息,本案最终以调解结案。

庭审结束后,办案法官劝说被告,积极配合深圳警方,争取案件能早日侦破,挽回损失,并劝告被告今后一定要保存好个人信息,不要轻易填写含个人信息的表格。被告表示以后一定不再上当受骗,积极客观的生活。

   法官寄语:现今信息化时代,出现了各式各样的新型电信诈骗手段,以各种方式获取个人信息,通过电话、网络实施犯罪活动。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切记不要将个人信息毫无保留的发布;接听陌生电话一定要查实对方身份,不要轻易向陌生的银行账户转账,发现可疑之处立即拨打报警电话。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