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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卡养生效果不佳 替消费者讨回经济损失
作者:执行局 王斌  发布时间:2019-11-13 14:45:27 打印 字号: | |

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为一消费者也就是案件申请执行人王某讨回了经济损失,王某拿到损失款后非常高兴,并告诉执行法官说,原以为这笔钱要不回来了,想不到法院执行的这么快。

2017年11月,王某在被执行人经营的某养生会所办理会员卡,由被执行人向王某提供泡脚、调节气血等服务,王某向卡内充值4万余元购买被执行人销售的多种服务项目,并参加了被执行人公司举办的充值照艺术照活动,2018年12月,王某因在被执行人处所做项目未达到预期效果,要求解除服务合同,经双方核算,扣除已消费的服务费及拍照费用,王某未消费的服务费为24000元,双方多次协商退款事宜,均未达成一致,后王某诉到法院,请求处理。后经法院主持调解,被执行人某养生会所退还王某服务费24000元。

   执行中,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敦促其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拒不到庭。后执行法官到被执行人经营的养生会所将被执行人传唤至法院,法官向其告知了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还是无动于衷,待要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时,被执行人立刻筹来案款,履行了义务。至此,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