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5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司法厅、中国银保监会甘肃监管局四部门联合发文,下发《关于建立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机制的意见》,要求在我省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机制的工作,并将秦州区人民法院列入全省试点法院之一。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搞好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试点工作,我院将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确定为试点单位。
为使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巡回法庭与郊区交警大队积极沟通,相互配合和协调,在郊区交警大队后院新建一体化办公地址一处,并邀请相关保险公司入驻,将郊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心、区司法局人民调解中心、巡回法庭、保险公司四家单位合在一起联合办公,并按次序排列,使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一站式”化解矛盾的方式进一步得到了强化。与此同时,区法院按照省市法院的统一要求,为巡回法庭配备了新的办公电脑,对网络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安装了新的办公软件和系统,确保了下一步的工作有更好的硬件支撑。上述工作,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 工作机制的试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巡回法庭将进一步熟悉系统,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积极宣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模式解决纠纷,扩大改革措施的知晓率、普及率和覆盖面,为试点改革工作良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