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17年年初,被告人王某从网上搜索到利用婚恋网站注册虚假身份,骗取婚恋网交友女性钱财的方法,并将诈骗话术进行整理、研究、演练。之后通过网络购买了三张电话卡、账号户名为朱某的一张农行卡及名为“林某”的一张身份证。年底,王某通过该三个手机号码在婚恋网站上注册账号,编造自己是广东省惠州市富商林某,并按照话术发送消息,跟受害人聊天。在取得受害人的信任后,王某又冒充林某父亲及出售佛像的鸿运阁周老板,以按照乡俗,其父母考验受害人对林某是否有诚意为由,要求受害人向鸿运阁周老板购买佛像等方式骗取钱财共计73230元。
【法院裁判】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检察院以天秦检公诉刑诉(2019)12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于2019年5月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19年5月14日立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19年5月2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身份、虚构事实的手段,取得他人信任后诈骗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成立。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责令被告人王某退赔被害人损失款共计58460元。现判决已生效。
【案件评析】
就本案来说,犯罪分子利用婚恋网站结识被害人,虚构身份以恋爱名义与被害人交往,骗取被害人信任,进而在交往中实施诈骗,从小额借款开始,后进行长期持续借款,期间可能伴随小额还款或红包、礼品等赠与,出现不同被害人间交叉汇款情况。且在虚构身份中,华侨、富商较为常见。与此类似,社会上普遍存在着这类行骗现象。此类案件特征如下:
一、受害人数多,受害范围广。案件被告人为了最大限度的获得“收入”,选择的行骗对象是不固定的且需要经常更换,因此,此类案件的受害者人数众多,身份迥异。
二、诈骗数额大,社会危害深。上述案件中被告人的诈骗数额巨大,足以显示其主观恶性大,社会危害性深。
三、此类案件骗局针对特定的主体有较强的针对性。
利用婚恋网站实施诈骗只能算诈骗的一种,都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用婚恋交友网站,应提前做好调查,涉及到钱财等用户自身也需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