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结婚后,有的天天在一起,也有的相隔两地很长时间才见一面,就牛郎织女也是一年见一次,但你见过二十年未见面的夫妻吗?
近日,秦州区法院七里墩法庭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特别的离婚案件。原告李某诉称,其与妻子刘某1997年经人介绍相识,相处不久就办理了结婚手续,因为婚前双方缺乏了解,婚后二人也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致使夫妻关系出现裂痕,1999年妻子刘某离家出走,原告多方寻找未果后置之不理,而刘某这一走就是二十年,期间原告没有被告任何消息。2019年由于各种原因,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通过了解,原、被告婚后未生育,也未有共同财产、债务,被告娘家也没有被告的任何线索,因此将本案公告送达,在公告期满开庭后,原告忽然有了被告的消息,因此承办法官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据被告所讲离家后外出打工,这些年也有了自己的生活,同意与原告离婚。
至此,这起特殊的离婚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在此提醒大家,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如果在婚姻生活中遇到不顺心的事,一定要和对方积极沟通,寻找解决办法,如果二人实在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也可以协商离婚。如本案中的被告一走了之的行为是不可取的,就算时隔二十年,仍要面对当初一样的问题,一切还是回到了原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