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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退一步,海阔天空
作者:天水郡法庭 桑瑜  发布时间:2019-07-18 16:26:26 打印 字号: | |

2016年10月26日冯某与邓某通过协商约定,邓某将出租车转让给冯某,冯某一次性付清车款,车主邓某从公司领回车辆押金及燃油补贴给冯某,但直到2017年11月8日车辆报废之后,邓某就一直没有将之前承诺的车辆押金及燃油补贴给冯某,经冯某多次催要无果起诉至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天水郡法庭。

经审理查明,冯某与邓某系朋友关系,因转让车辆过户费较高,冯某与邓某便口头约定,不再支付3000元的过户费,但是冯某认为该车辆所产生燃油及顶灯钱、押金,应由邓某支付。审理中邓某辩称这些费用应由出租车公司报销,但出租车公司并未报销,为何我支付给冯某虽然合同中写明,但是我们也是双方口头约定,并且有证人能够证明,故邓某拒不履行上述费用。

法庭认为,双方口头约定并已经认可这一事实,邓某按理需将押金及燃油钱数支付给冯某但车辆的顶灯钱应由出租车公司支付法庭主持调解,冯某固执认为车辆顶灯钱还是应邓某支付给自己调解未果,法院最终判决。

俗话说听人劝吃饱饭,如本案当事人遇事可以冷静的分析事情本身,听得进别人的劝,此事根本没有必要到闹到法庭。既耽误了自己的时间,也影响了朋友之间的关系。其实事情本身没有那么复杂,凡事各退一步,将会海阔天空,不必执着于眼前的小盈小利。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