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每个人都要面临的,但是婚姻的维持需要双方的包容和爱护,但是婚姻当中经常出现家庭暴力的现象,导致本该美好的家庭生活毁于暴力。
近期秦州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婚案件: 原告韦某与被告许某于2003年经人介绍相识,2006年10月举办结婚仪式后共同生活,同年11月5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共同生活中,由于被告许某脾气暴躁、并怀疑原告韦某与他人有不正当交往,双方因此多次发生矛盾,加之原告韦某与被告许某家人亦相处不睦,致夫妻关系不睦。2014年8月,双方发生矛盾后原告韦某离家出走,在外租房打工,自此双方分居生活至今。原、被告在共同生活中,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出现积怨,双方未积极沟通与化解,导致夫妻感情出现裂痕。原告在双方于2014年8月分居后曾先后三次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本院为了其家庭的和谐与稳定多次对二人做了调解工作后,判决驳回了原告离婚的诉讼请求。但双方在判决后仍未能珍惜机会,理性面对婚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化解家庭矛盾,致使夫妻关系无法修复。现原告再次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明确表明了其不愿与被告共同生活的意愿,双方已因感情不和分居达四年之久,应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对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在此,告诉所有女性朋友,在面对家庭暴力的时候要勇敢的说“不” ,拿起法律的武器与家庭暴力做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