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上午,区法院召开全院大会,就全面落实“一案双审查”制度做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根据上级法院关于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制度的通知要求,自今年起,本院审判、执行工作要全面落实“一案双审查”制度,即对所有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案件,除审查案件本身情况外,还应根据《刑法》相关条文及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专门审查是否存在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赵小平院长强调,全院各业务庭室要严格贯彻落实“一案双审查”制度,强化排查、深挖线索,确保涉黑涉恶线索得以及时发现,准确核查,确保件件有结果,防止因排查不到位、范围不全面等原因而遗漏线索。各业务庭室在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报送本院扫黑办,经审查确属涉黑涉恶线索的,扫黑办要建立台账,按照逐案登记、逐案移送、逐案跟踪的要求,并同时向市中院扫黑办、区扫黑办进行报备。
会议还要求各业务庭室对2019年的已结案件,全面开展一次回头看工作,确定专人逐案审查并填写排摸登记表,确保案件审查全覆盖、零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