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2日上午,秦州区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大行动”动员大会,会议关于在春节前组织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大行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传达学习了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转学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春节前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大行动”的通知〉的通知》,决定在春节前组织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大行动”,迅速掀起新一波斗争高潮,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效。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开展集中开庭、宣判工作。要求根据本院审判进度梳理一批条件成熟的案件,结合“两会”安保和岁末年初安全稳定工作,于1月28日前后集中公开审判一批涉黑涉恶案件和其他刑事案件,着力营造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浓厚氛围。
二是集中开展新闻发布和宣传行动。按照区扫黑办统一部署,通报一年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和所取得的战果。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法规、斗争成果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举措,掀起宣传高潮,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参与度。
三是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排查大核查”行动。严格落实线索排查责任制,进一步深入开展线索排查工作,认真筛查刑事、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发现的,以及人民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有管辖权的办案机关。
区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