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田某将崔某起诉至秦州区人民法院,理由是2018年8月田某丈夫于某因病去世,于某生前从事建筑承包工程,崔某与于某系朋友关系。在田某整理于某遗物时发现,崔某在田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于某银行卡里的60000元全部转走,田某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给崔某打电话询问,崔某承认是她转走的,但辩称于某生前曾借其现金未还。后经田某多次催要无果,遂起诉至秦州区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认为,崔某系不当得利,判决崔某于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归还田某不当得利60000元。崔某不服提起上诉,2019年3月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9年4月田某到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接到该案后,立即发起网络查控,并及时冻结银行卡账户、微信账户等。然后电话通知被执行人崔某到秦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崔某到法院后,执行法官给其做执行笔录,询问其相关情况,崔某多次提及田某的丈夫于某生前借其现金未还,她才取这个钱的。执行法官明确告知崔某,该案是两审终审,法律文书已经生效,崔某应当尽快履还款义务,如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对其采取相关强制措施,包括纳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高消费、拘留甚至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崔某在得知严重后果时,当场便打电话筹到1万元,并转付给申请执行人田某,并保证一个月内还清所欠剩余款项。至此,该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有了新进展。
法律的尊严不容亵渎,当今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我们身边的许多问题都要依法解决。所以,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是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要有法制观念,要懂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