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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义——百姓幸福的基础
作者:天水郡法庭 赵雪  发布时间:2019-04-24 10:03:01 打印 字号: | |

《论语》中提到 “不患寡而患不均”,《理想国》中提到“正义是城邦的支柱”,都阐释着公平正义是公民、社会乃至国家一成不变的信仰,一个社会只有把公平正义作为立国之邦本,才能永久得到百姓爱戴,才能长久保持着繁荣稳定。正所谓“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有着良好社会秩序、人民生活安稳的国家,才能持续繁荣稳定。

作为在基层人民法院工作的干警,我们清楚地认识到,法院是群众寻求公平正义最后的方法,法院正是公平正义的底线,我们更时刻铭记,应当严格遵循人民法院组织法履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给审判审判机关的审判义务和其他相关涉法涉诉的工作职责。

首先,我们应当守住底线,夯实法官司法为民的基础。底线是做人的警戒线,作为法官,底线思维是法官重要的方法论,是“有守”与“有为”的辩证统一。底线思维的“有为”就是要求我们具有“高线”意识,不断提高自身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通过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来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期待。

其次,我们要学好本领,提升法官公正司法的能力司法公正需要通过公正的判决表现出来,法官必须掌握好一手过硬的审判技能。当前社会矛盾纠纷愈来愈多,法律关系更加错综复杂,如果总是以固有的知识去应对变化发展的社会矛盾,就会出现能力不足的问题,能力不足,又谈何站在公平正义的角度上为群众解决为题所以法官要养成不断学习新的法律法规、新的法学理论的习惯,同时要带着实践中总结出的问题学,具有针对性得成长

最后,我们要甘于坚守,增强法官公平正义的职业使命。法官相对于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需要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要走进群众,做到与人民群众心贴心。要有“根”的意识,法官的根就是百姓,是人民群众。对人民群众我们要做到真心、知心、贴心。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孜孜不倦的追求,是人类发展过程中的核心准则。在基层法院平凡的岗位上,坚持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不负工作也不负自己。

责任编辑:秦州法院